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17日   点击人次: 2130   

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1在校大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网上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学生端址:http://butie.cnthr.com/操作方式见《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一)。

个人网上申请时,应提前备好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本人天津本地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

3. 根据个人困难情况,还需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需提交《扶贫手册》及复印件(已脱贫不包含在内);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纸质资料收集

学院负责通知所有2021届毕业生,对符合要求且提出申请的学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上述申请要求,将《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此材料由学生个人在网页端填写申请材料后生成,须打印并手写签字后交给学院)、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顺序整理好,以及填写并打印《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101日前交至招就处。

(三)审核、公示

招就处再次审核,并将符合申请补贴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材料上报。

(四)补贴拨付

学院将学生申报资料上报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进行核实无误后,报请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确保每一名毕业生知晓。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填报完整准确,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

(二)严格按要求收缴相关证明材料,由于材料不符合要求而耽误求职补贴发放,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2-26186927,并对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负责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附件:一、《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二、《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0917